一個車位要求物業錄入「兩個車牌號」,你認為合理合法嗎?法官這樣說

一個產權車位錄入兩個車牌,合情、合理、合法,現在的門禁管理系統很成熟了,「 一位多車」輪流停放,這類情況很常見,這沒什麼可以爭議的,但總有特殊情況,比如超大面積的 「子母車位」,是否可以同時停放兩輛車?類似情況有很多案例,先從法規上來看看,它是否成立。

陸女士在某社區買了房子,同時還買了一個產權車位,該車位長約6米,寬約5.3米,層高2.2米,這個車位面積已經超出了標準車位的面積,陸女士仔細看了合同,裡面也沒有明確說明只能停一輛車。

在2019年6月18日,陸女士的丈夫嚴某駕駛剛買的新車回社區,在大門口被保安攔停,理由是他的車沒有在物業登記備案,不讓其進入社區,但嚴某說自己花錢買的產權車位,車位完全可以同時停放兩輛車,為何不能停第二輛,雙方就此爭執不休,嚴某只能把車停在社區外面收費停車位上,然後報警求助,在員警協調下,雙方協商仍然協商未果。

2019年10月,陸女士一紙訴狀將社區物業告上了法庭,要求物業停止妨礙其合法使用自己的產權車位,同時要求物業支付他在外面產生的臨時停車費共計23200元。

經過執法人員到車位現場勘測後發現,該車為橫向停車位,但是縱向一側停了一輛轎車,嚴某稱縱向可以停兩輛車,但經過工作人員發現,縱向停的車輛,車頭已經超出車位線,並延伸到公共區域,可能影響其他車輛通行,也很容易造成車輛刮擦。

一審法官認為,該車為縱向停車,車頭超出停車線,已經佔用了公共通道,對其他業主通行可能造成影響,在這樣的情況下,社區物業根據 《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中的相關條約,對其行為進行制止,並沒有不妥,故駁回嚴某的訴求。

嚴某不服一審判決,認為自己車位面積比其他車位都大,為何不能停兩輛車,又繼續提起上訴,2021年2月23日,二審法官認為,業主對產權車位應當在劃線范圍內合理使用,不能把產權證上面的面積等同于自己可以使用的面積,嚴某停車超出劃線范圍,佔用公共通道,物業有權進行合理管理和制止,因此 二審仍然駁回嚴某訴求,維持原判

其實這類超大、超長車位俗稱 「子母車位」,一些房產銷售人員在出售車位時,聲稱這類車位可以停放一大一小兩輛車,其實這是沒有相關法規依據的,只是他們行銷的一種「噱頭」,「子母車位」也是爭議最多的車位問題,主要問題不在于能否停兩輛車,而在于停兩輛車,車位相關管理以及對應費用該如何算。

從車位管理相關規范來看,車位管理費用主要與車輛數量有關,默認一位一車,車位管理費用定價是根據政府規定的標準車位來定的,「子母」車位本身面積就很大,其所需人員清潔、耗材、通風、照明等費用也會比其他車位多。

但實際一般都是按標準車位收取管理費用,哪怕你的車是福特猛禽,超出普通車的面積,那也是可以停的,費用不變。但一個車位如果需要停放兩輛車,那性質就變成一個車位同時停放多輛車,這時候物業就有權收取第二輛車的管理費用。

現實中我們所說的「一位多車」,主要說的是,一個車位,在社區物業管理系統中可以錄入多輛車,畢竟現在一個人或者一家人有多輛車的情況較為普遍,這時候,業主為了省錢,如果一輛車出去了,自己車位空著,此時在物管系統中錄入的其他車輛是可以正常進入社區停到自己車位上的。

也就是說,一個車位錄入兩輛車,但同一時間內只能有一輛車進入地下車庫停在自己車位上,其他車輛只能停在地面,按臨時車收取停車費,有時候車輛進入社區但沒有停地下車庫,這時候第二輛進入社區的車,依然按臨時車收取停車費。

這種管理方式,既方便了業務,同時對物業管理也不會造成影響,這些問題都是一個門禁管理系統就可以設置搞定的事,現實中一般物業允許同時錄入5個車牌號,就需要看物業是否願意。

前幾年確實有很多物業不允許錄入多個車牌,主要是當時欠缺成熟的智慧門禁管理系統,也有的物業是自身管理方面不夠人性化,把業主看成客戶,在現有的物業競爭中,如果一味不知變通,還把自己當成「主人翁」,那這樣的物業公司遲早要垮臺。

最後分享5點關于買車位的注意事項

1、要明確車位的產權

主要就是看車位是否是歸開發商所有,如果購買的車位、車庫不能辦理產權證,這就說明,這樣的車位本身是不能進行銷售的,有些開發商為了謀求利潤,可能把公共面積劃線後進行定價銷售,這樣的車位是沒有保障的。

2、買車位時需要仔細看合同細節,在合同中,車位的具體位置、車位序號、實際面積、價位、車位平面圖、注意事項等情況最好在合同的補充條款中注明。

3、確認車位尺寸是否屬于標準車位

規定的標準車位尺寸:直車位尺寸,一般車位長要大于5米,寬大于2.5米,實際車位一般都是5.3mX2.5m以上;斜面車位尺寸,一般寬2.8米,斜面長6米。這些一定要事先確認清楚,以免有的車型較大,買的車位又不是標準車位,到時候停車難,甚至停不下。

4、單排車位優先,其次是雙排,最後是多排車位。總有些車主不按標準停放車輛,如果自己是中間車位,那很可能就很難停進去,甚至很容易出現刮擦等事故。

5、人防車位不能買

有的地下車位屬于人防工程區域,人防工程是國家強制配套,開發商無權進行銷售,自然也沒有產權證,不受保護,另外地上車位也不能售賣。

總之,買地下車位之前有必要多做一些功課,車位的產權、使用權以及期限,車位買賣是否有相應條件和限制,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買了之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一位多車」這是最常規的物業管理方式,道理很簡單,我買的房物業還能規定只許某個人去住嗎?買產權車位,自己有使用權,但停車不能佔用劃線外的公共區域,這原本很簡單的事,總有些物業公司,把自己當成社區「主人」,該管的不管,該人性化管理的,說不符合規定,其實就是怕麻煩,想省錢!

業主只買一個車位,要求物業錄入多個車牌號,你認為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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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0 9:12:29